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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

发布时间:2024-04-28编辑:本站编辑来源:来源网络侵删

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创新人才选 拔机制,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,根据江苏省教 育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 作的通知》(苏教考函[2024] 11号)精神,2024年,我 校在江苏省继续开展“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”工作,具体方 案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

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,且 思想品德优良、身心健康,具有明显专业兴趣、学科特长和 创新潜质的江苏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,且在20219日至2024510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:

  • 1 .奥赛获奖类: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江苏赛 区竞赛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信息学)获三等奖(含) 以上者;

  • 2 .科技创新类: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江苏省中小 学“金钥匙”科技竞赛、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获三等奖 (含)以上者;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全国青少年无人 机大赛、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、“地球小博士''全国地理 科普知识大赛、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、全国中小 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、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机器人 设计与信息素养大赛、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等 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获全国三等奖(含)以上者;

  • 3 .人文素养类: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(高中组) 三等奖(含)以上者;“外研社杯”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、 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、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、叶圣 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、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、全 国青少年劳动技能与智能设计大赛获全国三等奖(含)以上 者;

  • 4 .品德优秀类:思想道德品质优秀,高中阶段获地级市 (含)以上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共青团员、最美 中学生荣誉称号者;

  • 5 .学业优秀类: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 校(具体名单见附件一)的考生,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 期的期末成绩(含模考)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前 50% (含);或素质教育推进好、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 动中学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二)的考生,高中阶段有三个或 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(含模考)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 科目前40% (含);四星级中学学生,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 上学期的期末成绩(含模考)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 目前30% (含);

  • 6 .体育优秀类:获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前八名(含)以 上者。

二、招生计划

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24年度本科招生计 划总数的5% (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 计划数为准)。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,以及代表性学科 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,拟在综合评价招生中招收以下专业

(本年度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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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报名程序

  • 1 .报名时间51日一51051017时报名 系统关闭)

  • 2 .网上报名: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 (http://bm.chsi.com.cn),按流程报名,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 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:

①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:考生须在“南通大学2024 年综合评价申请表''中"成绩信息”部分填报高中阶段期末成 绩(含模考)同年级同首选科目年级排名和年级人数,资格 审核时,以中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上填报的数据为准。奥赛 获奖类、科技创新类、人文素养类、品德优秀类、体育优秀 类考生须在“填报志愿一附加材料一报名条件”中上传相关证 书扫描件,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,各项证书均须提供,与报 名条件无关的证书无需提供。

②身份证原件正反面:网络上传路径为“填报志愿一附加 材料一身份证”;

③个人陈述: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、个性特长及 取得的成果、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,字数在800字 左右。网络上传路径为“填报志愿一附加材料一个人陈述”;

④申请表:志愿填报完成后,所有考生须下载系统生成的 申请表,自行打印并由所在中学签字盖章,在系统中上传经 中学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。

注:本年度报名全部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, 考生不用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其他材料,但须在测试报到时携 带纸质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备核查。

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,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 育考试的组成部分,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 实性负责。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,均认定为在 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四、选拔程序

南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政策经我校招生信息 网向社会公布后,将通过以下程序进行选拔录取:

  • 1 .资格审核

报名截止后,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 核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人数。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525日前在南通大学本科 招生信息网公布,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 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(网址:http://bm.chsi.com.cn),我校 也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省级招生部门平台进行公 不O

  • 2 .缴费

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6617时关闭)前通过 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(当考试时间 与其他学校重合时,只允许确认1所高校参加考核),并进 行网上缴费(网址:http : bm.chsi.com.cn),依据江苏省物价局、 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》(苏价费[2007]423号、苏财综[2007]92号、苏教财 [2007]89号)规定,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测试费人民 币60元/人。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考试。

  • 3 .打印准考证

资格审核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610日一6月 1415时关闭)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(网 址:http:bm.chsi.com.cn)打印准考证,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 缝章后方能生效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• 4 .面试

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616日,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 材料、学校办学特色以及考生综合素质档案,主要考核学生 沟通表达能力、学习能力、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,后期具 体安排详见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:zs.ntu.edu.cn) 及“南通大学本科招生”微信公众号,请考生及时关注。

  • 5 .确定入选考生

按照“全面衡量、公平公正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对于面 试合格的考生,根据考生面试成绩(满分100分)由高到低, 在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以内,按历史科目类、物理科 目类分别确定合格考生名单,合格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 站和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。

  • 6 .志愿填报

入选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 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,登录江苏省教育考 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,在“综合评价招生''专栏中将我校填 报为综合评价招生志愿。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 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,否则视为无效志愿。

五、录取政策

对于取得综合评价招生资格的考生,高考文化分须达到 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,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 在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,方可报考相关专业。

录取规则: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“加权分 数优先,遵循专业志愿”原则,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并确定专业,对于同分考生,按语文、数学两门科目分 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。

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: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 算成标准分(百分制),按75%计入;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 按实际得分的20%计入;首选科目历史或物理成绩满分100 分,按实际得分的5%计入。以上三者相加,即为加权综合 评价得分。(各项分值四舍五入保留至2位小数)

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 网上予以公布,同时,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 息平台进行公布。

六、激励措施

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,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本 科批次院校专业组(不含各类专项计划,如中外学分互认联 合培养项目、中外合作办学、医学定向等)一志愿专业投档 线,可于入学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转专业申请,第一学期结束 前转入一志愿专业,逾期不再受理。

七、监督机制

  • 1 .学校在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中,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 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''的原则,对选拔办法、标准、程序以及 结果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• 2 .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下,由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,并由学校纪检 监察部门全程监督。

  • 3 .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诚信的原 则,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。推荐材料必须 属实,如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将取消申请学生的被选 拔资格。同时,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。

  • 4 .对在综合评价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,虚报或伪 造、编造有关材料,考试作弊、替考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 行为的,一经查实,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  • 5 .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 作,校内单位、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 应试培训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  • 1 .电话:(0513) 85012170 (兼传真)

  • 2 .地址:南通市啬园路9号(邮编226019) 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

  • 3 .网址:zs.ntu.edu.cn

  • 4 .电子信箱:zsb@ntu.edu.cn

九、申诉渠道

考生如对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 向我校监督检查处反映。

监督邮箱:jdjc@ntu.edu.cn

监督电话:(0513) 85012062

十、其它

  • 1 .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,享 受同等待遇和政策,包括转专业、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、 助学金、困难补助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等项目。

  • 2 .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, 颁发南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, 颁发南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。

  • 3 .英语(师范)、商务英语、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 考生,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、日语语种考生。其他专业不限 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,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及 日语课程。

  • 4 .本方案由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,未尽事 宜参照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。

  • 5 .如上级主管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有所调整,我校 也将做出相应调整。

附件一: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名单(20 所):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、南京外国语学校、南京市金 陵中学、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、江苏省天一中学、江苏省南 菁高级中学、徐州市第一中学、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、江苏 省前黄高级中学、江苏省苏州中学、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、 江苏省南通中学、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、江苏省海门中学、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、江苏省淮阴中学、江苏省盐城中学、 江苏省扬州中学、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、江苏省泰州中学

附件二:素质教育推进好、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中学名 单51所):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、江苏省射阳中学、江苏 省滨海中学、南通大学附属中学、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、江 苏省泗阳中学、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、常熟市中学、江苏省 句容高级中学、江苏省清江中学、江苏省东台中学、沐阳如 东中学、江苏省泗洪中学、江苏省海头高级中学、江苏省睢 宁高级中学、侯集中学、江苏省江安高级中学、江苏省郝江 中学、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、江苏省白蒲高级中学、江苏省 启东中学、南通市海门第一中学、苏州大学附属中学、淮阴 中学教育集团新淮高级中学、泗阳致远中学、江苏省丰县中 学、江苏省江都中学、江苏省昆山中学、江苏省梅村高级中 学、江苏省泰兴中学、江苏省震泽中学、江阴市第一中学、 江苏省常熟中学、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、江苏省江阴高级中 学、江苏省姜堰中学、江苏省如东高级中学、江苏省太仓高 级中学、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、南通市天星湖中学、 江苏省沐阳高级中学、启东市汇龙中学、江苏省阜宁中学、 江苏省淮安中学、江苏省宿迁中学、吴江中学、江苏省建湖 高级中学、江苏省锡东高级中学、江苏省东海高级中学、盐 城市第一中学、启东市第一中学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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